石油石化公司乙烯动力锅炉脱硝SCR声波吹灰器技术协议
更新时间:2024-09-23 点击次数:372次石化公司乙烯动力锅炉脱硝SCR声波吹灰器-技术协议
第一章 技术规范
1.1.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石化公司乙烯厂乙烯动力锅炉烟气脱硫脱硝,及除尘治理项目脱硝系统(装置)的声波吹灰器设备订货采购。
1.1.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限度的技术规范,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,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。供应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。对国家有关安全,消防,环保,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,必须满足其规范。
1.1.3供方提供的声波吹灰器必须有5个以上国内410t/h锅炉及以上规模案例,投运在4年以上。
1.1.4在签订合同之后,需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规范和修改的权利,供方应承诺予以配合。如提出修改,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1.1.5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,按较高标准执行。
1.1.6供方在供货技术文档中应采用国际单位制(SI),语言为中文。一切图纸,技术文件,设备信函等应使用中文,如果供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,则需有中文译本,且在这种情况下,解释以中文为准。
1.1.7本技术规范经双方签字以后可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,与合同正文同等有效。若技术规范书和商务合同存在矛盾,则以有利于需方的条款为准。
1.1.8本工程全面采用KKS标识系统,供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(包括图纸)和设备均采用KKS标识系统(供方承诺采用需方提供的企业标准)。
1.1.9设备配套的所有法兰(如有)标准采用HG/T20615-2009,法兰焊接端外径采用(Ia)系列,管子尺寸及壁厚标准执行HG/T20553.